附:按照上述要求的显示器配置表
h)解码器的配置应满足上述各台显示器的解码显示要求。用于轮巡显示的显示器配置的解码设备,要求每台显示器应配备不少于16路D1格式解码能力的解码器;用于切换显示的显示器,要求每台显示器应配备不少于4路720P解码能力的解码设备。所有的解码设备可以混用,但总的解码能力应大于显示器所需求的显示路数和相应显示分辨率,解码器解码能力应留有余量。解码设备要求有多个输出接口和便捷的操作软件,以保证单台解码设备对多台显示设备同时解码使用时的便捷性。
二、 关于硬盘录像机的配置要求:用于存储视频图像所占用的硬盘录像机资源应不大于硬盘录像机总资源的80%。单台硬盘录像机接入的监控点数量应不大于16路;使用CVR存储和视频云存储方式时,应注意检测报告内容、依据和有效期。
三、 在使用网线传输视频图像时,仍然要求实际传输距离不大于75米。
四、 布点设计原则:在重点防范区域、重要场合(如小区和商业区出入口、主要道路等)应安装1080P或更高像素的网络高清摄像机(内置SD卡)。即室外以1080P为主,室内视实际情况而定。
五、 摄像机码流计算问题:按与该摄像机例行检测报告上标称的码流相一致的数值来确定,如果检测报告上没有相关内容,则码流要求不低于 4M。以后码量将按实际效果、采用技术、监控区域和监控要求来确定。
六、 关于摄像机前端存储的问题:要求重点部位(小区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等)需要进行前端存储。验收时应作断网续传测试。
七、 接入交换机接入端口不宜大于24口,汇聚层与核心层应不低于1000M的链路连接,网络架构不得进行堆叠,级联不宜超过三层。不得将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普通交换机用于室外设备箱。
八、 评审方案中的网络拓扑结构图中应明确各个端口的带宽、交换机的使用带宽以及核心交换设备的带宽。
九、 商铺内安防设备:每间商铺至少安装联网的一套室内报警系统(包括一个广角红外、1个报警键盘、1个紧急按钮),根据商铺的面积,出入口数量增设红外报警器。集中管理的商铺楼有多层且非24小时营业时,需要在各楼梯口、各层走廊处安装报警系统并联动视频监控系统。
十、 在数字化的大形势下,目前对讲、报警产品的数字化也已经越来越普及,提议推荐使用全数字的对讲、报警产品。
十一、 电梯轿箱内摄像机监控范围要求包括电梯门。
十二、 考虑消防要求顶楼平台通道门禁由”必须”改为”建议”,监控为”必须”
十三、 重点防范区域监控系统应采用机房集中供电的模式。
十四、 关于高清抓拍(小区出入口摄像机)的监控范围。
十五、 2012年1月起规定”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居民住宅小区、大型停车场、大型市场和企事业单位等出入口推行安装简易式车辆抓拍系统,并通过传输专网将车辆抓拍数据整合联入公安道路车辆抓拍平台”,各有关单位(物业、施工单位、维保单位)应切实负责落实,确保抓拍系统可靠稳定有效运行。
昆综办2010年30号文件:“关于印发《昆山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小区出入口(包括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的监控回放图像应能全天候显示所有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和车辆外观(颜色)”
昆山公安局:“昆山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等出入口车辆智能识别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中规定:
a) 高清摄像机对进出小区及停车场的每一辆机动车进行连续全天候24小时实时记录,并记录车牌信息,对过往车辆的综合信息(包括时间、地点、车型、车牌、车况、颜色特征等)自动记录、分析并上传。
b) 对进出车辆进行照片抓拍,向上级服务器上传包括至少一张车头(或车尾)部分的高清照片,在照片中要可以清晰分辨车辆的牌照、车辆外观等且尽可能包括驾驶员脸部特征;
c) 利用高清摄像机对监控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录像,要求视频流为H.264,采用ONVIF接口协议,确保各厂商间设备及视频文件能够互联互用;采集帧频不低于每秒12.5帧,视频录像应能进行本地存储和远程调用。本地录像存储回放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080P(1920 X 1080,16:9时)和UXGA(1600 X 1200,4:3时);本地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
例如有些小区抓拍摄像机安装位置过低,或位置偏距离过近或过远,在照片中看不到车辆外观和驾驶员脸部特征,对人行道无监控或有监控死角,夜间回放效果差等
十六、 协会已更新推荐产品(厂家)名录,在安防工程中应使用安防协会的推荐产品和市场主流产品。现场摄像机未使用推荐产品和主流产品的,应在竣工证明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水平分辨率达标的现场实测视频截图。如设计施工单位未选用行业推荐产品和市场主流产品的,在评审验收工作中,安防专家可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所选产品进行样品测试,相关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承担。